少年十五二十的時侯,最興奮的莫過於收信,朋友
來信,總是件溫馨的事。男孩子來信,不論心中對
他們有意或無意,總是高高興興的把信讀了又讀,
然後仔細的珍藏起來。

趙自珍

年紀較大,信儲得多了,漸漸把不最重視的人和信都淘汰。熱戀起來,海枯石爛信誓旦旦的時候,為表示忠貞,把仔細收藏的情信都找出來一把火燒掉,燒掉後又非常後悔。有時候,思念某一故人,但再也找不到可以重溫當日情懷的舊信!

母親去世後整理她的遺物,竟然找到一個信封,封得好好的,上面寫著一位故人的名字。打開一看,原來是兩封舊信,不知道如何會給媽媽珍藏起來。我把它讀了又讀,怔怔的和信坐到天亮!一看信的日期,已經是十多年前,真的是「歲月匆匆」!

一邊看一邊微笑,再看又忍不住眼淚,想想如果有機會再見面,不知道還能不能找到當日情懷的一絲半縷!

分離了十多年的好朋友,生活環境截然不同,接觸到的人和事分別也越來越大,縱有相逢的機會,也許連話題都沒有!再仔細重讀厚厚的舊信:信中絮絮的談文藝、談音樂,問我巴黎美術界的情況,而這些,都已經離開我好遠好遠,就像信中人的印象一樣,越來越淡,即使真的異地相逢,也不會再相認了!

信中又談起幾個摯友,現在也是天各一方。曾經抱負拳拳的一位,如今安安樂樂的在芝加哥開幾家「外賣餐館」,豐衣足食,娶了一美貌賢淑的妻子,一群活潑可愛的兒女。但那月夜泛舟的情懷呢?那在山頭高歌的豪氣呢?

假如信中人有一天突然來找我,問:「妳還記得當年相約,在法國農莊的小平房,我在月光下寫作,你在小溪前寫生的夢?」我怎樣回答好呢?當年、就已經覺得是一個夢,今天、我真的能為一個已經完全陌生了的故人拋開一切,跑到小村莊去不問世事嗎?

也許、舊信還是應該跟往事一般深深地埋藏起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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