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小,就覺得鞋是多餘的,
每日總等不到進家門,
一進入大廈走廊就把鞋脫掉,
光著腳跑回去。
到唸中學的時候,整天心思思地想扮成年人,學別人穿旗袍,想來,一定十足是個小妖精,媽媽沒有反對,卻說:「這下可好了,看你還穿不穿有跟鞋。」

也有一陣子,除了上學,穿的都是三吋高跟鞋,到巴黎升學之後,竟然非高跟鞋不穿,還每套衣服都一定配上同色的鞋和手袋,也不知那裡來的耐性,每天出門前穿好衣服便去找鞋,找手袋,再把前一天手袋中的用品垃圾都搬過去。

到紐約做事的初期,也一樣穿高跟鞋的,只是漸漸沒有耐性每日換不同顏色花款,雖然看見新款名貴的高跟鞋,總忍不住買幾對。我穿的鞋特別小,四號半的等閒找不到,所以一找到合穿的鞋就像「上倉」一樣,同款每個顏色都要一對,只是,除非興致特別好,否則還是穿來穿去都是同一對鞋,越舊越舒服,越舒服就越不捨得不穿。

後來交了個運動型又高又大的男朋友,他一步我要三步才趕得上,此人又偏喜歡遠足爬山、划船釣魚之類。第一次跟他去爬山穿的是三吋高的鏤空涼鞋,氣得他一下子立刻趕到運動用品店給我買半打運動鞋。

我穿著穿著也覺得蠻舒服的,從此,就日夜都穿運動鞋。公司文件櫃中放三五對不同顏色的高跟鞋,回去才不情不願地換上。好在這幾年「雅皮族」流行男女行政人員都穿西裝配運動鞋,也不會覺得異相。

有一次在日本的兒童用品部,看到一些兒童的帆布鞋,設計像平跟鞋一樣時髦,一時興起.買了幾對,果然又好穿又比運動鞋看來優雅,麻煩的是這種帆布鞋非常不耐穿,又只有日本才有得賣,所以每次去日本,都穿最破最爛的那對上飛機,然後買到新的之後把它丟掉。這次我到日本伊豆半島一家典型日本溫泉旅店中度假,一進大門,他們便請我換上拖鞋,我一脫鞋,才記得鞋底鞋面都有破洞,正想快手快腳把破鞋拿去的時候,那穿高貴和服的經理卻鄭而重之地跟我打架似的把我的鞋搶去,然後放在入門處一個專放鞋的大房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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