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官移植與剩餘生命
黃志涵
當一個家庭成員身罹絕症,只有
移植器官才可活命時....

器官移植 (Organ Transplantation) 是外科手術中「難度」和「風險度」都很高的醫療方法,成功的移植可以起死回生,將病人的壽命延續數年至十數年,不過這手術能否救病人生命卻不完全決定於手術本身,另有兩個重要因素是:(一)能否找到合適的捐贈器官;(二)病人接受器官後,身體是否排斥外來器官。第一項因素關乎手術能否進行,也是一個先決因素;第二項則關乎病人在手術後的生死,若不能控制排斥怍用,則病人生命無法維持,手術等同白做。

在西醫歷史中,由1905至1951年間,已有醫生利用動物和人類作器官移植實驗,結果顯示這類手術是可行的。

不過,1952年在法國進行的人類歷史第一宗腎臟移植手術,卻因病人(十六歲兒子)身體排斥他母親捐出的腎臟,在手術後二十二日便去世。1954年美國醫生在一對同卵孿生的兄弟間進行腎臟移植,手術成功而且病人身體不排斥外來的器官,是為人類歷史首宗完全成功的腎臟移植。1958年加拿大滿地可醫生成功完成一項孖生兄弟間的腎臟移植手術,同年.醫學界發明了利用遺傳基因比對器官「捐」與「受」雙方細胞的方法,不過尚未能控制身體的排斥作用。

1967年,首宗心臟移植手術在南非進行,可惜該名五十四歲病人在手術後十八日便去世。同年,首宗肝臟、脾臟、及肺移植手術,在世界各地成功進行,可是病人的生存率十分低。直至 1971 年,瑞士一個藥廠發明了控制「排斥作用」的藥物Cyclosporin ,器官移植手術才具備實用價值,而且捐與受器官者的配對,才能稍為放寬。

1983 至1984 年美、加政府正式准許Cyclosporin 上市。自此北美洲開始發展大規模的器官移植運動。

在加拿大成立了「器官置換中央登記冊」(C.O.R.R.),紀錄和經常更新需要移植的病人資料,使器官移植手術能夠迅速進行,計由1983年 至 1991年間,加拿大共進行了 14400 宗器官移植手術,其中佔 84% 是腎臟,7% 是心,另7% 是肝。平均來說,每年的換腎手術達八百多宗,換肝接近二百宗,換心一百餘宗。以趨勢而言,換腎和換心手術自 1988年 最高峰後便出現減少趨勢,但換肝手術則相反,數字按年上升。

各項器官移植手術的生存率都不相同,換腎病人的生存率最高,以手術後五年計算,高達83% ;換肝病人約74% ,換心病人則為67% ,不過超過五年後,生存率便快速下降。這些都是很貴的手術,如換心手術連住院康復需費十一萬元,換肝需費十萬五千餘加元(按2000年 初價格計算),換肺十五萬,換腎最廉宜,約費四萬二千餘元、因此便有些人質疑安省政府,當醫療支出正逐年劇增,不少服務都遇上經費不足、需削減數量或降低水平的危機時,政府便用十多萬元的公帑為一個病人換器官,從而得到三數年仍需頻頻食藥和入院料理的剩餘生命,但卻因此而減低了其他病人入院就醫的機會,這是否符合社會公義?

以旁觀者的身份可以這樣說。但當一個家庭成員身罹絕症,只有移植器官才可活命時,這家庭當然會深信,至親的生命,那怕只有幾年,遠比十餘萬元重要,他們必然為此力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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