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年前             黃志涵
雖然未必很嚴重,但足以令人
身心受困擾....

踏入2008年,我們一家人來加拿大定居剛好二十年,當年,於1988年夏天離開香港抵達多倫多,1989年1月是在加拿大過的首個新年,全家都在適應新環境,所以有深刻印象。

新年元旦前幾天,兒子開始放假。這是他們來加後第一個學年,冬季來臨前已在學校學會了每個小學生都喜愛的溜冰。既然放假,我便趁鄰近室內溜冰場的開放時間,駕車送兒子去練習,而我也湊興在場內租用溜冰鞋,跟他一同落場。

他的技術已可以在冰上輕快自由地滑行,快慢自如,可是我卻只憑在貴湖大學時代所學的皮毛技術,在冰場的邊緣慢慢「移動」。玩了半小時,跌倒了好幾次,正覺得有進步,可以滑行而不單是移動時,卻又突然再向前跌下,先是雙膝跪跌在冰面上,正以為可以定著身體和雙腳時,卻再滑一下,身體向前一傾,在冰上叩了個響頭,隨而感到眉毛濕濕的,掙扎起身,再站在冰面時,旁人才告訴我:「天哪,你的臉上流血呀!」九歲的兒子這時才滑行到我身邊,扶著我在冰面「移動」到溜冰場的辦事處。

年青的職員試圖用紗布替我止血,但不成功,他們兩三人商議後說:「你的傷口很深,不能簡單止血,而且不會自動埋口,我們提議你去醫院縫針止血。」

幸好這時傷口的血已收慢了,只是輕輕地滲出來,所以我決定先駕車回家,才從家中召救傷車去醫院,由溜冰場回家的車程只需三分鐘,我相信可以捱得過去。上車時,我叫兒子坐在司機後面的座位,用手替我緊按著眉頭傷口的紗布,以便我可以雙手把軑,這幕父子合作「止血駕車」的車程,雖然短短三分鐘,卻可算是難忘的駕車經驗,同時也充份反映出新移民在試圖適應和融入主流活動時,所可能發生的意外事件,雖然未必很嚴重,但足以令人身心受困擾。

從家中電召救傷車,不需五分鐘,便有救護員入屋查看,他說這是很輕微的傷口,不過的確需要到急症室止血和縫針。大約十五分鐘車程,便到了北約克邦臣醫院,幸好病人不多,而且我的傷口仍流血,屬創傷性的病例,所以只等了一個多鐘頭,便輪到我接受診治,醫生查問了受傷時間、地點、和傷後的不適狀況後,便很熟練地為我止血、縫針和處方止痛藥。幸好是在冰上割傷,所以免了破傷風針注射。

離開前,醫生說:「你的受傷其實並非緊急傷例,你剛才召救傷車,可能要自己付款,省政府會直接寄帳單給你。你現在回家,自己召的士便可,照錶收費。」醫生大概知道我們是移民,很友善和詳細地為我們多多指點。考慮移民時,我相信加拿大人一般都很友善和願意幫助人,在醫院急症室我得到一個好好的例證。

多天後,果然收到救傷車服務的帳單是一百二十五元。按期支付清數後,人也輕快起來。在加首次新年的小驚小險既已安然渡過,以後過年當會無驚無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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