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者與老人」讀後
李美慶
被人稱作阿婆,欣然接受,一點
也沒有覺得不妥....

明沅在「長者與老人」一文中談到最近在中國旅遊時,被歸類為「老人」的感受。還問到「不知比較愛美的女士們會有怎樣的看法?」

記得六十年代在香港曾經有一段新聞,是一位未婚的女士被人稱作「師奶」而控告對方,最終獲得道歉和賠償。新聞曾經轟動一時,成為城中的熱門話題。可想而知,女人嗎,對年紀和稱謂一般總比男人敏感和著意。

最近有好幾位朋友都很開心地告訴我:「我剛剛做了『
女麻 女麻 』。」...「我七月便會做婆婆了。」...又有人問我:「你做了 『 女麻 女麻 』未?」 那天,在店內看見一塊十字繡,上面繡著 "When a child is born, so is a grandmother"。

在適當的時候被人冠以適合身份的稱號,當然沒有問題,亦可算是身份的提昇,值得高興。可是,有時在沒有心理準備下,被人歸類為某一身份時,也會令自己有一點哭笑不得的怪滋味。我曾有不少這方面的經歷,在此憶述一些過往的趣事,讓大家笑一笑,輕鬆一下。

志涵家中親戚和兄弟姊妹眾多,所以我一結婚,做了人家的「老婆」後,便立即成為「叔婆」和「舅婆」,二十多歲,被人稱作阿婆,欣然接受,一點也沒有覺得不妥,反而有些少自豪。

四十多歲,在多倫多的病童醫院工作,偶然,有病童的家長見到我時,會對孩子說:「乖,快叫聲婆婆。」

真不知是甚麼鄉例,的確令我有點兒不是味道。曾聽老人家說過,好命的女人三十六歲會拖孫過橋,即是說在三十六歲的時候,孫子已經會行會跑。難道我真的看似是那麼好命?

五十多歲,健康問題以致行動不太方便,在公眾場所或使用公共交通時,往往有人讓座給這位阿婆,感激之餘,又是另一種滋味。

從三十多歲開始到現在,不知道是樣貌或是身形,行動或是言行舉止的原故,和只比我年輕幾歲的朋友出外,總會被人家誤會我是朋友的長輩,亦無數次被尊稱為伯母。

例如:幾年前,我和志涵與一對比我們年輕五歲的夫婦結伴到司高沙省旅行,跟他們去當地的一間寺院探訪他們的和尚朋友。這位法師一開口便說:「你們真有孝心,帶父母一起出來旅行。」法師慧眼也失準至此!

剛移民來加,我同事和她的丈夫從香港來探望我們,四人同到安省美術館參觀,買入場券時,職員說:

「你們一家四口,祇需要買一張家庭套票便可,可省回十元」又一次做了人家父母!

類似以上的情況,歷年來真是數不勝數,早已習慣,特別在去年踏上花甲之年後,更覺得被稱為長者或阿婆,已再無所謂。不過,令我最不釋懷的一次,郤發生在27年前..

那一次,志涵和我帶著兩個兒子和媬姆參加旅行團到日本旅行。當時那位媬姆是位二十多歲的香港靚女,兒子們很跟她,叫她做美華姐姐。數天行程後,竟然有同行的阿嬸團友問她:「黃太是不是你的家姑?」

唉!才三十多歲便看似老公的媽,你說怎能釋懷?所以從那次開始,我便再也不介意甚麼阿公阿婆的稱呼。今時今日在任何情況下,如果老人有一百蚊的折扣,我想我是會舉手的。

年齡和稱呼,都只是 "mind over matter – if you don’t mind, it doesn’t matter."

祝各位同學快樂地享受金色年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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