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的核心價值

黃志涵

發展的最成功一環,是確立了廉潔守法的
社會價值觀念....

香港回歸十五年,在不同場合,都有人談到香港的核心價值,大眾的共識是要維持和發展它,但香港的核心價值是什麼?有多少項?怎麼訂的?誰訂的?有沒有徵詢過民意?

這是一個巨大的社會學課題,需要收集大量資料進行量化分析和歸納、更需要研究者運用深刻的透視、歸納、和洞識力來抽出結論。也許香港各大學的社會學師生早己進行這重要的研究工作,我們大可靜待他們的成果。不過,最近特首曾蔭權的連串公開道歉,卻使香港人肯定了一項核心價值,就是「廉潔守法」。

七零年代香港還是殖民地時代,離開日本戰敗,香港光復已二十五年,雖然工商業已有長足發展,自由經濟的模式也受國際學者稱頌,但香港政府卻並未重視社會發展,也沒有維護社會公義的意願。

所以自1945年以來,各政府部門和公營機構仍受「 千里為官只為財」「過水須濕腳」「有風需駛盡
巾里 」和「識時務者為俊傑」等陳腐觀念所支配,於是貪污舞弊和受賄收規等行為公然出現,在很多部門甚至成為工作常規,令不願遵從的人無法立足。

在這時期,香港人雖然也嚮往廉潔的風氣,但似乎沒有多少人相信政府部門的貪腐惡習可以清除。當時最勇於揭發政府公務員的貪污殘民劣行的,是巿政府民選議員葉鍚恩女士,假如她不是英國人,受一個殖民地宗主網保護著,她很可能已被貪污集團所殺害。

記得在1971 至1972 年間,我家住在深水
土步 一幢戰前舊樓,申請一條住宅電話線足足等了一年多,電話公司技工來安裝電話時,還得依「規矩」先付現金茶錢,否則安裝後還要等十多天電話才能通線。這些貪污規矩在當年倒是大多數人所遵行的。

另一宗實例是所住的舊樓被列為危樓,各層住戶全部要限期搬走,房屋署派測量員來量度每一住所的間隔和每伙實際佔用的面積,雖然測量員是低層非專業技工,但他的報告和紀錄卻直接影響住戶可分得的危樓津貼,和房屋署的公共屋村分配結果,所以當這組人一出現時,住客便恭敬而隱蔽地奉上茶錢數百至二千元,測量員也心安理得地收錢開工,之後的結果如何,當然不能一一知道,但卻沒有鄰居不滿分配結果而抗議。這些都是當時不廉潔不守法的普遍現象。

普遍的貪污腐敗風氣,一直到港督麥里浩創立廉政專員公署,才開始有所改變,經過一連串肅貪大行動,包括引渡葛柏、捉韓德、和起訴四大華探長等,香港巿民開始對肅貪倡廉產生信心,港府並將行動擴大至所有政府部門和公營機構,其後連私營公司也涵蓋在內。由廉署成立到香港回歸的二十多年間,香港社會發展的最成功一環,是確立了廉潔守法的社會價值觀念,由一般巿民到公務員到私人公司僱員都遵守這價值觀,同時也要求其他人同共接納和遵守。這便構成香港社會的一項無可爭議的核心價值。

可惜就在香港要檢討回歸十五年的得失,和慶祝特區成立十五週年時,特首曾蔭權的貪心和不守法事件被傳媒界揭發出來,他的行為和作風雖然未知已否觸犯法例,但明顯破壞了港人「廉潔守法」的核心價值,所以即將卸任的曾特首,在這幾個月變成為眾矢之的,盡失特首的光環。原本被人寄望帶領香港社會發展的特首,竟倒轉成為香港社會的負累。

一向勇於維護社會核心價值的香港人,將需要很大的努力,才可重新樹立「廉潔守法」的價值,這應該是慶祝十五週年後,港人及特區政府的首要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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