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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虛 黃志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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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位參選者遞交提名表格 而不簽確認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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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立法局議席選舉即將在 二0一六 年九月舉行,報名參選的程序已經展開,這次選舉有很多青壯年初次參加,他們懷著反專制反共產的理想,直接衝擊香港的「投共建制派」,在各選區挑戰建制派議員,爭奪他們盤踞多年的席位,氣勢強勁,勢將改變立法局的政治版圖。 特區政府面對這形勢顯得心虛,他們怕建制派輸,因此一開始便施展不合法的招數,意圖將一些參選人士攔阻在起跑線上。 選舉管理委員會宣佈今次立法會選舉有新措施,參選者須於遞交提名表格時簽署一份「確認書」,表明清楚明白基本法中,「香港是中國不可分離的部分」和另外幾項條文,目的是使本土主義的參選人陷入意識型態矛盾的窘局,他們若簽署確認書,便等於背棄本土精神,很可能因此而放棄參選,中了選管會阻攔之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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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建制的社會大眾和政界人士當然看穿選管會的計謀,因此強烈抗議這攔門措施,法律界的公正人士包括黃瑞紅、陳弘毅指出,要求簽署確認書並無法理根據,按照基本法,確認書並非提名表格的一部分,參選人不必簽署才算完成報名手續。 不簽不能視作提名無效。這些重量級言論,頓使選管會以「逼簽確認書」作為攔門手段的設想失效,攔路虎變成紙老虎,選管會大失威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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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法理依據,已有多位參選者遞交提名表格而不簽確認書,其中包括多位泛民成員和本土派的年青人,雖然未知道選管會最後對這些提名表格如何處理,但法理上已不能單因參選人不簽署確認書,而不接受提名。多位足以擊敗建制派議員的本土派參選人,大概都可獲得參選資格,堂堂正正地在九月選舉中挑戰和擊敗建制派議員。 特區政府在心虛和怕輸的陰影下,再作垂死掙扎,選管會說對於不簽署確認書的提名人,選舉主任有權要求他們解釋立場或提交更多資料,然後依法審定他們的資格,即說選舉主任可以把守最後一關,將不合政府意的提名人,否決出局。這種由個人凌駕法規的做法,當然引來更多非議。說香港的法治制度不變,現在竟可由選舉主任通過行政手段而加以破壞,可見特區梁振英政權並不很尊重「五十年不變」的承諾,香港人若不求變,未來的日子將會更多災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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