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時代小故事(三)

黃志涵
遙看被火神操控和揮舞著的火龍....

小學四年級上學期差不多結束,我們正享受聖誕假期。就在一個寒冷的晚上,距離我家不遠的石硤尾村木屋區發生了大火,總共燒了七千多間木屋,災民達六萬多人,火災災場包括一座小山丘和山腳一大片木屋區,面積達四十五畝,是香港光復後最大規模的一次木屋區大火災。那天正是 1953年12月25日,也是香港歷史上第二個黑色聖誕日(第一個是日本侵略香港的1945年12月25日)。

大火災在晚上發生,當年消防處並未為火災訂定級別,以現今標準來判定,當屬五級大火了。火災發生不久,便看見石硤尾村火光沖天,火舌隨風勢四竄,一些被燃燒著的木塊和各種雜物被火焰產生的熱氣流舞動,隨風四射,跌落到深水浦大埔道、福華街、北河街和南昌街等鄰近石硤尾村的民居。起初這些街道的居民,以隔岸觀火的態度,遙看被火神操控和揮舞著的火龍,在漆黑的夜空中狂舞,頗有些亢奮感受,漸漸發覺火龍竟然邊舞邊擲下足以燒燬自己家園的火種,於是開始「知驚」。一邊大喊:「火燭呀,燒到埋來啦!」

一邊召集樓下兩至三層的住戶挽水桶上天台,共同撲滅天上掉下來的火種。另有一些家戶已帶同年幼的子女和值錢的細軟,跑到長沙灣道,甚至荔枝角道等離火場較遠的街道「避火」,所以街道上也是亂哄哄的,很有戰亂逃難的氣氛。年幼的我,這晚也感染了大人的心情而整晚擔憂,很怕「大火燒到埋來」,變成災民。

幸好在幾個分區的消防員通宵協力的灌救下,火勢在天明時已經受到控制,並未觸及鄰近街道的眾多工廠和住戶,我們所住的福華街,安然渡過驚險的一夜。可是,一夜間痛失家園的六萬餘災民又怎樣生活下去呢?1950年代香港政府並未有完整的福利政策,所謂社會福利工作,完全偏重於慈善性的救濟。例如在火災後,由政府及慈善團體派飯、派米、派禦寒衣物、棉被及少量現金,其餘的生活問題,便要災民自求多福,各自想辦法應付了。

1953年石硤尾木屋區大火災後,香港政府首次推出徙置政策,要點包括:

(1)不准災民重回災區搭建木屋,災民可登記獲得日後入住新建徙置大廈的資格。

(2)政府即時撥款1600萬,在石硤尾災區原址興建H型的七層徒置大廈,每一單位120
           平方呎,月租14元,最多可住5人(每人的居住面積為24呎,剛好是6呎乘4呎的一
           張單人床)。

(3)災民獲准在石硤尾鄰近的幾條街道的騎樓底以簡單木料搭成臨時寮屋。每屋住客
           由政府嚴格登記,而寮屋則漆上編號,居民不得改搭或出售。其後這些寮屋的居
           民多數在1957年底已獲得分配,遷入政府首一、二期的徙置大廈。

在政府特許的政策下,我們所住的福華街在一兩星期內便面目全非。往常相當寬敞的騎樓底通道,在靠近馬路的一半面積,搭建了寮屋,樓上的居民走出馬路時,往往要在寮屋間的小巷通過。樓下店舖的舖面,也被寮屋遮擋了一半,生意當然也受影響。幸好當時的香港人大都是戰禍餘生的一群,對火災災民既同情,又能包容忍讓,所以並未釀成很大的不滿和矛盾衝突。三四年後火災災民陸續遷居新建成的徒置大廈後,福華街和鄰近街道便回復原狀,政府果然遵守承諾,清拆了所有寮屋,而且不再准許任何人非法霸佔騎樓底和阻塞街道了。

住在寮屋的災民,基本上無水無電,水可以到公共街喉免費取用,照明便要用火水燈或偷電開燈。至於煮食,則沒有問題,反正大家都是用柴火或火水爐,他們用寮屋外的馬路邊作為露天廚房,天氣不太寒冷時,倒是樂也融融地享受家庭生活。

當年我和七哥詠洲返學放學,都走遍小半條福華街,看到寮屋居民的日常生活。起初看到一些寮屋前掛著一兩隻宰光了的雞,暗想他們的生活倒不錯吧,因為以當年的生活水準而言,中下層家庭,一年也只能宰雞六七次而已,後來走近寮屋看清楚,原來掛著的不是雞而是貓,剝光了皮的貓,是他們在街道上捉到的,因大火災而流蕩街頭的家貓,他們沒有餘錢買雞,但卻可用貓肉補充營養。幸好我家沒有養貓,否則當年弱小的心靈,不免又要為了如何保護那些整晚跑上天台、四處遊蕩的貓兒擔驚受怕了。

寮屋居民還有另一種副業。大家還記得五十年代有一首童謠:『西裝友,執煙頭』吧。寮屋居民將在各處街道執回來的煙頭拆開,取出少許煙葉,經過一番加工,製成大盆混合煙葉,再用他們發明的手動捲煙仔機,捲成「百鳥歸巢」煙仔,以低價賣給收入微薄的煙民。寮屋既是工廠,也是零售檔,見到有些煙民只買兩枝煙仔,一次買十枝的已是大客了。在生活貧乏的五十年代,低下階層的香港居民,憑著各自的創意和努力,也能開拓出有趣的謀生門徑。

小啟:2011年1月至3月回港渡假九星期,放假停筆,3月22日返多倫多後,才繼續寫故事。在港期間,參加了金中1962同學的新春聚餐,歡笑盈堂,盛意拳拳,謹此致謝!志涵

主頁 | 目錄